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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 垦利在行动

时间:2018-12-04 15:34:1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 刘菲
导读: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8日,是首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月,为抓住这一契机,进一步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宪法法治意识,更好服务推进法治垦利建设,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区司法局、区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垦人办发〔2018〕18号),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亮点纷呈,成效显著。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刘菲)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8日,是首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月,为抓住这一契机,进一步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宪法法治意识,更好服务推进法治垦利建设,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区司法局、区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垦人办发〔2018〕18号),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亮点纷呈,成效显著。

  举办“我为法治代言”主题演讲比赛。参赛选手来自垦利区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教育医疗系统、重点行业部门及镇(街道)等基层一线,他们以充沛的感情讲述了身边与学法用法执法及法治宣传相关的感人故事,经过11月29日的初赛,最终共有12位选手晋级决赛,决赛将于12月4日在区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

  区公法讲师团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讲。我区安排由市党校专家教授、东营职业学院和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法学专家、市教育局品德教育专家等8人组成的高层次普法专家讲师团,将培训需求与专长相结合,为安监局、垦利街道、实验中学等8个单位提供“订单式”的法律宣讲。通过“进镇街、进村居、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重点行业”开展法律宣讲,根据需要提供高端、优质、高效的定制课题、政策讲解、释法解疑,确保公共法律服务“适销对路”、精准服务,切实提高了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11月23日,以“基层干部要守住法律红线”为主题的首场法治宣讲在垦利街道举行,为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讲座拉开序幕。

  开展党委(组)中心组宪法或党章、党内法规专题学习。12月份,全区各镇街、区直各单位党委(组)将按照要求组织一次以宪法或新党章、党内法规、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增强宪法观念和带头遵守、维护宪法的意识,切实形成心中有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此外,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永安镇、兴隆街道、垦东办事处、红光办事处等多个单位已率先举办国家宪法日向宪法宣誓活动,区司法局也计划制作法治春联、雨伞、手提袋等法治文化产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法治文化传播效果,为建设“宜居宜业新城区、美丽幸福新垦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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