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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治理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时间:2018-08-27 10:23:38  来源:  作者:
导读:据发改委官方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高度重视交通出行领域失信治理工作,建立失信治理工作机制,分步开展失信治理工作,督促失信治理对象限期整改,反馈失信治理结果,持续扎实做好失信治理工作。

  法治报道讯 据发改委官方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高度重视交通出行领域失信治理工作,建立失信治理工作机制,分步开展失信治理工作,督促失信治理对象限期整改,反馈失信治理结果,持续扎实做好失信治理工作。其中提出要求失信治理对象在收到名单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守信承诺,并按行政处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通知指出,交通出行领域失信专项治理涉及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城市交通等多个领域,治理对象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自然人,需要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骤、分领域实施治理工作。第一阶段,治理的对象范围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城市出租企业(含巡游和网约出租)和铁路、民航旅客(铁路总公司和民航局已分别组织开展铁路、民航领域的失信治理工作)。第二阶段,将针对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客运驾驶人、出租汽车驾驶人,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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