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确,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为何要推进这项改革?对劳动者将产生什么影响?事关亿万职工切身权益,一起来了解!
明年起,社保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20日在北京联合动员部署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确保明年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事关十多亿人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和十多亿缴费人,情况复杂,任务重。
人社部公布的《2017 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91548 万人;
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17681 万人;
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8784 万人;
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22724 万人;
全国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9300 万人。
影响:职工社保权益更有保障
“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提高了征缴力度,有利于将社会保险费基向个人所得税的税基靠拢,解决长期存在的费基不实的问题。”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税务部门的强制性也有助于落实《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对于欠缴社保费的罚则,规范市场主体的社保缴费行为。
通俗来说就是,目前有的企业不给员工上社保,更为常见的是不给员工全额上社保。而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变。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孟德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