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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法院多措并举推进学习型法院建

时间:2018-07-17 17:48:5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金汝
导读:为进一步提高法官素养,打造过硬队伍,不断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新疆木垒县法院将学习型法院建设活动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以学习促审判、强队伍,通过五项措施努力加快学习型法院建设步伐。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李金汝)为进一步提高法官素养,打造过硬队伍,不断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新疆木垒县法院将学习型法院建设活动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以学习促审判、强队伍,通过五项措施努力加快学习型法院建设步伐。

  提高学习意识。木垒县法院以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技能培训相结合为基础,通过院党组带头学、庭室集中学、干警自主学、培养兴趣学等方式,引导干警将掌握和灵活适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作为提高业务能力的基础,将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的着重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要求和期待。

  拓宽学习内容。除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和最新法律知识学习外,结合各庭室实际,分类、分阶段组织干警学习调解艺术、庭审驾驭、文书制作、执行技巧等业务技能,不断完善办案法官的知识结构,培养干警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完善学习平台。召开疑难案件讨论、热点难点问题研讨、执行工作疑难问题座谈等各类专题会议,全面提高干警的综合业务能力;借助政务网站、微信微博等工具,构建起学习资源即时共享平台;搞好荣誉室、图书室建设,订阅《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人民司法》等法学报刊杂志,为干警提供充足的学习资料。

  搭建发展平台。加大对年轻干警的教育培养力度。院党组积极创造机会让年轻干警外出学习,开拓视野;推荐业务强的年轻法官到上级法院挂职锻炼。同时,鼓励年轻法官攻读在职法律硕士,提升学历层次;选送年轻业务骨干参加法学业务培训和交流

  学习,有效提升干警的业务素养和理论功底。

  加强考核评比。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庭室和干警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将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做好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法院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直接关系到“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价值观的实现。近年来,木垒县法院党组加大对干警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开拓创新,多措并举,为干警营造了良好的自我发展平台,为法院的未来培养元气、储存能量。

责任编辑:孟德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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