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刘华) 为充分发挥村两委在探索实践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火车头”作用。近日,山东省沂水县泉庄镇坚持党建引领、严字当头,以过硬举措确保村两委换届风清气正,为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探索实践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泉庄镇把换届纪律作为首要工作,专门制定了换届选举“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纪律要求,对拉票贿选、随意承诺、私分滥发、弄虚作假、造谣诽谤、干扰换届、寻衅滋事、强行占有、说情打招呼、玩忽职守的,一律严肃查处、严厉打击。
在换届秩序上,由纪检、党建和综治维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村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行为的通告》,对聚众扰乱、颠倒是非、造谣惑众、诬告陷害等影响、破坏选举的行为,坚持“严格执法、露头就打”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出台《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审查办法(试行)》,严把人选标准,要求候选人“讲政治、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敢担当”,能在建设美丽乡村、推动脱贫攻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倡树乡风文明、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积极作为,同时明确不得担任村党组织成员的十种情形和不宜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十种情形,确保选好人、选对人。
此外,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对村党组织成员和“两委”成员候选人,由纪检、党建、政法、信访、扶贫、公安、环保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对存在“不得”“不宜”情形人员,及时作出处置,确保人选质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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