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孙维存)今年以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一是信息系统管理有效化。由法院计算机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不定期对法院内网、外网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以确保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的安全。并根据安全保密工作的需要,由专业技术人员随时进行硬件安全、系统网络、系统使用安全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二是计算机管理日常化。由法院计算机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严格落实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登记制度,明确计算机设备工作用途、资产编号、联网方式、责任人等,确保每台计算机的安全保密工作由使用人员负责。未经计算机信息技术中心同意严禁网线混用,严禁文件泄露,对进行更换的计算机进行信息擦除和重装系统等处理。由计算机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对所有计算机(内网、外网)的USB端口进行关闭,从根本上来杜绝因外网与内网U盘混用和在不同网络系统内加工、贮存、传递处理文件出现泄密问题的发生。
三是硬件、软件使用规范化。严格执行伽师县人民法院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做到 “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对各部门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在法院计算机信息技术中心登记备案统一管理。对需要更换的软硬件,必须由计算机信息技术中心统一更换,严禁私自请外来人员更换。对终端计算机杀毒软件进行统一升级维护必须由计算机信息技术中心来执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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