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医疗收费等业务将试点电子票据

时间:2017-07-11 11:19:31  来源:  作者:
导读:为适应加快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决定选择北京、黑龙江、浙江(宁波)、福建(厦门)、贵州、云南、湖南、重庆等地区,国家开放大学、华侨大学等中央单位,试点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在试点单位和行业的选择上,将重点选择网上报名考试、交通罚没、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等业务。

  法治报道讯 据人民网-人民日报 (记者 吴秋余)为适应加快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决定选择北京、黑龙江、浙江(宁波)、福建(厦门)、贵州、云南、湖南、重庆等地区,国家开放大学、华侨大学等中央单位,试点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在试点单位和行业的选择上,将重点选择网上报名考试、交通罚没、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等业务。

  财政部要求,各试点地区和部门要认真梳理财政票据管理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总体实施规划、业务流程、系统改造方案、时间进度安排和相应保障措施等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要不断总结完善,积累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方案》提出,要充分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着力建设科学完善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开具、管理、传输、查询、存储、报销入账和社会化应用等全流程无纸化电子控制;着力建立全国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共享和运用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全国财政票据信息共享,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社会需求便捷度,切实达到便民利民的服务目标;着力构建更加科学、高效、便捷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管理网络化、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电子化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