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孙维存) 阳光司法是确保司法廉洁公正的有效手段,也是树立司法公信的基础所在。今年以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从维护司法廉洁,确保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出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司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提升法院工作的亲和力和执法办案公信力。
坚持传统手段和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来推行“阳光司法”。从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实际出发,积极采取传统手段将有关司法公开的所有内容印制成双语(汉语、维吾尔语)的小册子,发放给来院诉讼的当事人参考。并充分利用驻村访惠聚工作队每周一升国旗、大宣传和民族团结一家亲走访之际,将宣传册发访给群众,及时向他们宣传法律政策和惠民政策。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农村的社会和谐。同时,充分发挥立案大厅内电子显示屏,楼廊电视、法院信息查询平台、微博、微信、法院门户网等现代媒体为当事人法律咨询提供便利。
全方位接受监督,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来推行“阳光司法”。每季度举办一次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代表到院参观,接受他们的监督,促进司法公平,面对面汇报法院工作并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每半年走访一次自治区级、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切实转变作风、服务好人民群众,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审判、执行工作的标准。
以透明执法与便民服务相结合来推行“阳光司法” ,将除庭审以外的其他诉讼服务事项整合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同时,强化诉前调解工作,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缓解人少案多的压力,降低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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