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湖北保康出台民警日常行为违规记分办法

时间:2017-02-27 16:06:16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欧阳智慧 廖银银
导读:“接警、处警延误的,记1分;对办事群众态度蛮横的,记2分;民警个人记分达到3分的,给予批评教育......”2月26日,湖北省保康县公安局针对少数民警“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形象不佳”等问题,制定出台了《民警日常行为违规记分办法》,切实根治公安机关内部“懒、庸、推、慢、浮”五大病症。

  法治报道(通讯员 欧阳智慧 廖银银)“接警、处警延误的,记1分;对办事群众态度蛮横的,记2分;民警个人记分达到3分的,给予批评教育......”2月26日,湖北省保康县公安局针对少数民警“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形象不佳”等问题,制定出台了《民警日常行为违规记分办法》,切实根治公安机关内部“懒、庸、推、慢、浮”五大病症。

  “敢抓敢管就是能力,发现问题就是水平,回避问题就是失职。对公安机关内部和少数民警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于‘叫板’!”保康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柳旭东介绍,制定出台的记分办法主要是约束民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些轻微违纪和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内容共分四章45条,涵盖执法勤务、窗口服务、内务管理、车辆管理、公务用枪管理、办案场所管理六个方面。

  据了解,此次制定出台的记分办法由保康县公安局纪委督察部门负责实施,通过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网上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基层查机关与机关查基层相结合等方式,对全局二级单位、民警、辅警日常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全年违规记分与各单位和民警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对单位、个人记分达3分、6分、9分、12分的,将分别采取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警示谈话、通报批评等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将记分情况、处理结果按季度在全局范围内通报,纳入全年工作绩效考核,这样既实现了源头治理的警示性作用,又稳步提升了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水平及执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