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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法院稳妥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

时间:2017-02-27 15:40:2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张明
导读:新民诉法实施以来,新疆叶城县法院结合自身审判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以来,叶城县法院共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23件,调撤率达85.3%,平均审理天数15.34天。

  法治报道(通讯员 张明)新民诉法实施以来,新疆叶城县法院结合自身审判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以来,叶城县法院共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23件,调撤率达85.3%,平均审理天数15.34天。

  加强学习促进落实。为了确保正确理解把握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的相关规定,该院组织干警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小额诉讼程序的理解与适用认真组织学习和研讨,使干警准确把握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审理流程和具体实施细节,确保小额诉讼制度的全面贯彻。

  畅通立案环节,做好告知和释明。在立案时凡是符合民诉法司法解释274条情形的案件优先排位按照小额诉讼案件立案,并向当事人发放小额诉讼须知,介绍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办法和常见问题,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受理后发现确实不适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则在审理过程中进行程序转化,确保小额诉讼制度在立案环节不受阻滞,从源头分流案件,节约当事人时间和精力成本。

  专人办理,及时审结。确定专人负责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同时优化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配备,切实提高程序适用质效。在受理后7天内开庭,提高效率。承办人员在庭前阶段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小额诉讼程序特点与救济途径、证据规则与法律事实等,让当事人能够充分理解程序规则与法律后果,提升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程序的认知程度。同时贯彻调解优先原则,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裁判,鼓励承办法官当庭宣判。

  判后答疑,督促当事人履行。对审理时发现抵触或不满情绪较大的当事人,在裁判后甚至结案后仍然保持沟通,解答当事人对判决的疑惑,对其需要救济但无法在小额诉讼案件中一并处理的权利给予救济指导。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的承办法官还积极引导当事人当庭履行,并在结案后积极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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