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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法院"四道机制"提高法律文书质量

时间:2016-08-03 09:20:1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沙书强
导读:为把好法律文书质量关,新疆叶城县法院秉承“精细”理念,在扎实开展“两评查”活动中,围绕法律文书生效前后的关键节点,扩大评查范围,细化具体举措,建立起了四道立体防范纠错机制。

  为把好法律文书质量关,新疆叶城县法院秉承“精细”理念,在扎实开展“两评查”活动中,围绕法律文书生效前后的关键节点,扩大评查范围,细化具体举措,建立起了四道立体防范纠错机制。

  第一道:送达前文书校核机制。审校小组三读校核。即法律文书交付打印前承办法官自我校读、法律文书打印完成后书记员独立校读、法律文书送出前承办法官与书记员联合校读,每份法律文书底稿必须有交付、印制、送出三个节点时间的校对责任人署名确认。

  第二道:归档前卷宗全面审查机制。在审监庭,成立诉讼档案检查组,在案件审结归档前,对所有拟归档扫描的案件卷宗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卷宗装订是否规范、卷面填写是否规范、卷内材料是否完备、诉讼文书填写是否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是否规范、诉讼费收取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方面。经检查合格的,交扫描中心扫描后归档;经检查不合格的,退回业务庭补充完善。

  第三道:归档后常见差错抽查机制。由审监庭设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月按10%的比例从当期归档案件中提取卷宗,重点围绕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庭审笔录是否完备、签名是否规范、裁判文书有无错漏、原被告名称是否混淆等方面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每一抽检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细致通读,对于发现错误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每月抽查结果,由审监庭分类汇总,形成书面评查报告,在法院内网通报。

  第四道:发回后质量评定追责机制。针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每月由审监庭提出初评意见后提交院审判委员会,按照“严重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无质量问题”三个等级进行质量评定。对于初步评定为有质量问题的案件,承办法官享有一次申辩权利,一旦最终认定,将启动相应的责任追究,以此促进法律文书质量提高。(通讯员 沙书强)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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