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就落实对2014年中央决算报告决议和审议意见,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介绍,财政部会同中央各部门不断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规模连续下降,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国务院办公厅介绍,2014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8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2.71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6.2亿元,比预算数减少3.5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99亿元,比预算数减少5.28亿元;公务接待费6.61亿元,比预算数减少3.87亿元。下一步,财政部将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严格控制车辆购置数量和经费;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会议、培训等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费等支出;进一步完善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支出管理。推进预算公开透明,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切实将厉行节约工作落到实处。
按程序向地方下达债务限额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就落实对2014年中央决算报告决议和审议意见,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介绍,财政部已开展了PPP立法研究,并已形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草案框架初稿。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进PPP立法工作,印发PPP项目评价指引等配套实施细则,为PPP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介绍,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财政部不断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加快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工作,制定科学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国务院办公厅介绍,按照国务院部署,财政部印发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2015年1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各地对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和核查。经清理核实,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4万亿元,加上2015年3月全国人大批准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0.6万亿元,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万亿元。2015年8月,国务院已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财政部已按程序向地方下达债务限额,下一步,将督促地方及时向社会公开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
国务院办公厅介绍,在加强PPP模式的法制化建设方面,2014年以来,财政部陆续出台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促进PPP模式规范、健康发展。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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