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查处5起行政垄断案件
2015年,首例行政垄断司法判决和史上最大反垄断执法罚单的产生,让我国的反垄断执法工作迈出了更加沉稳的一步。
10月15日,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对外透露,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查处经营者垄断案件10起,实施经济制裁66.05亿元。
更可喜的是,一直备受诟病的、拖反垄断执法“后腿”的反行政垄断执法工作开始进入高潮期。11月初,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发改委共查处行政垄断案件6起,其中2015年就达5起。
统计显示,这6起案件包括河北省交通厅、山东省交通厅、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安徽省蚌埠市卫计委、四川省卫计委、浙江省卫计委等政府部门实施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强制交易、制定含有排除和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发改委对上述行政垄断的行为进行了依法纠正。
专家指出,目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在我国一些地方仍较为严重。行政垄断是垄断行为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其实质是行政权利的滥用,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市场状态发生扭曲,危害和弱化了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阻碍了社会进步,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环境。而随着2015年查处行政垄断案件数量的激增,彰显了本届政府简政放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坚定决心。2016年,值得期待。 4/4 首页 上一页 2 3 4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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