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博湖县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中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相关纪律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关于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讲话精神等制度文件,今年以来,该院党组始终把创新廉政方式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增强了干警严格遵纪守法、坚持廉洁操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全院干警思想上从由被监督转变为主动接受监督。
加强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对本院各部门的纪律作风、警车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公开等方面进行随机督察,并印发审务督察通报,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作为干警业绩考核的依据之一。
增强案件办理过程监督。对案件的办理,从立案起,每件案件都会告知当事人案件的承办人和书记员姓名,并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自觉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今年,廉政监督卡共计发放400余份,做到发放率100%,且没有收到一份关于廉政方面的举报。
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增加人民陪审员的数量和陪审率,并将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政务工作纳入专项汇报议题中,方便代表、委员更多地参与和了解人民法院工作。同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旁听庭审、参与执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防控利益冲突带来的廉政风险,提升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通讯员 戴永健)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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