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办根据县情制定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明确各单位、部门及各镇(乡)普法工作职责。
普法办明确要求利用春节、5月综治宣传月、“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各单位和各部门参加集中宣传活动,这样一来,政法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重点及时间要求,适时组织各类宣传活动,营造了部门联动、协调参与、齐抓共管的宣传氛围和工作局面。
(三) 健全科学考核机制
遵义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由县委办和县政府办统筹,普法办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及镇(乡)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细则和办法。
通过平时督导、季度检查、年终考核等方式,主要考核经费投入、工作创新、群众意识提升等刚性项目,尤其是镇(乡)和部门是否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一把手”政绩工程作为考核重点,建立健全部门与镇(乡)之间相互打分考核的工作机制,确保考核结果科学、规范、有效、合理。
建立健全三个机制,在全县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督促,其他县级领导、部门成员和镇(乡)共同抓的良好宣传工作氛围,为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8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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