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新疆若羌县人民法院在若羌县信访局会议室召开了今年首次涉法涉诉听证会,巴州中院信访办、若羌县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检察、司法、国土等单位受邀参加了听证会。
2008年5月,常某兄弟二人通过中间人介绍,看中了蒋某夫妇的160亩荒地,后弟弟因哥哥不为其办理土地过户手续,遂将哥哥诉至法院,若羌县人民法院已于2011年11月依法作出了民事判决,由哥哥按照弟弟的要求将土地开发证办理到弟弟名下。一审被告人不服该判决,向巴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巴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3月作出了巴民一终字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仍然不服,遂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于2013年2月依法作出新民申字民事裁定,驳回被告人的再审申请。
本案司法程序业已全部终结。被告人虽然对办理结果有异议但没有上访行为,而其妻子朱某自作出一审判决后就开始到政法委、纪检等有关部门反映若羌县法院审理该案的法官枉法裁判(经查不属实),并开始上访。
听证会上,被告人及其妻子陈述了基本案情,并由被告人的4名证人进行了佐证。此次听证会,历时3个小时,参会的各单位代表、人大代表等人对不清楚的地方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个人意见。同时,听证会全程录音、录像,确保了公平公开公正。
“这种听证的形式既满足了信访人充分表达诉求的意愿,又能将案件的审理过程、事实、证据向社会充分展示,由各界代表对案件作出评判,对促进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参加会议的代表哈斯木说。
若羌县人民法院召开听证会的目的在于通过公开调查、邀请监督机关、行业相关部门参与,合力进行疏导,力争信访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通讯员 刘复兴)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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