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径
学习培训为公款旅游创造便利条件
披露细节的典型问题之中,外出调研期间绕道旅游的现象最为普遍。
据中纪委网站披露,2013年9月10日至15日,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信息化委组织有关人员到杭州、宁波进行智慧城市建设考察,除累计时间为1天的公务活动外,其余时间到杭州、嘉兴、绍兴等旅游景点进行参观游览,共计消费106597元。同月,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高坪镇双狮村党总支书记李朝彬也以外出参观学习为由,组织全村干部16人,分两批次到西藏公款旅游,旅游费用共计支出75320元。
此外,利用学习培训契机赴外地旅游的现象也十分突出。2013年10月至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分三批组织30名职工先后赴贵阳、长沙和深圳参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及竣工后规划核实培训、城乡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培训,在培训结束后均使用公款支付到当地景点旅游,开支公款共计220631.2元,其中培训开支公款179620元,旅游开支公款41011.2元。本组文/本报记者 桂田田 实习记者 谢莹
揭秘
公款旅游问题线索如何发现?
今年1月中旬,辽宁省纪委公开通报了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沈阳市司法局借组织学习考察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引发多方关注。
这一问题是如何发现的?据悉去年12月,有群众向沈阳纪委举报沈阳市司法局借考察学习之机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根据沈阳市委、市纪委领导的批示,市纪委党风室会同市审计局、市地税局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
调查组先后到沈阳市司法局机关及有关单位、有关区县司法局和辽宁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采取调阅相关材料、报销凭证等方式,与30余名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明了市司法局借考察学习之机组织公款旅游的问题。
经查,该局副局级巡视员李志新在带队赴合肥、宁波、厦门考察前,责成市局法律援助处处长曹某与辽宁康辉国际旅行社钟某某联系,委托该旅行社对考察组赴三地学习考察和参观旅游进行全程安排,与旅行社签订旅游服务合同,并实际支付交通、住宿、餐饮和旅游景区景点门票费用59808元(合同报价为70200元)。在考察活动结束返沈后,要求旅行社分别为考察组成员协助提供住宿费、租车费发票,用以核销在旅游景区、景点支出的门票等费用,人均3569元。考察活动结束返沈后,考察组成员李志新等6人的票据分别在各自单位报销。考察组另外3名成员的费用,因市纪委介入调查而未能在单位报销。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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