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经适房、限价房将退出历史舞台,由“配售型保障房”取代。配售型保障房将不再采取备案家庭轮候的方式,而是采用类似目前自住型商品房的项目登记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为平稳过渡,将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2013年4月19日前申请的10万户备案家庭还可继续等待轮候经适房、限价房;之后将不再新建这两类保障房。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对《条例(草案)》提出7条修改意见,包括不应强制要求所有商品房配建保障房,尽可能加大对骗租骗购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陈斯 耿学清)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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