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若羌县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规范文明司法行为,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庭审行为,近日,该院积极开展庭审评查活动,使一些庭审人员的细节问题得到了纠正。
该院明确规定了对参与庭审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和法警的行为规范,要求法官开庭审案坚持做到“两个准时”:庭审人员在开庭前15分钟准时到庭,审判人员在既定的开庭时间准时开庭。“六个不准”:即不准庭审中接电话,不准庭审时抽烟,不准未休庭离开审判席,不准态度蛮横,不准浓妆艳抹佩戴首饰,不准独审独记。“四个必须”:即庭审中必须按规定着装,必须按规定使用法槌,必须文明用语,必须起立宣判。
若羌县法院法官李坚说:“通过庭审评查活动的开展,增强当事人和公众对法官的信任感,有利于不断提升若羌县法院的司法形象。” (通讯员 姚小佳)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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