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曹县法院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为导向,提出并推进以“尊重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关爱群众”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文化建设,帮助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工作理念。
尊重群众,与群众建立平等、互信、互尊关系。
该院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在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都要做到尊重、关切群众感受。开展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8个诉讼服务中心窗口部门推行微笑服务,使用立案规范用语,态度亲切,举止文明,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对当事人在立案中存在的疑惑应耐心释明;在诉讼服务中,建立文明接待及首问负责等各项制度,要求诉服工作人员接待当事人要态度热情、语言礼貌,对于当事人咨询的问题要统一规范解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解答,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当耐心做好指引工作;在庭审中,审判人员做到仪态要端正,使用规范、准确、文明庭审语言,充分保障当事人双方的诉辩意见。案件审结后及时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
联系群众,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一是加强与市、县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依托“千名代表听百案、看执行”活动,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庭,旁听案件庭审、现场监督执行活动;二是举办“法院开放日”,邀请政法机关干部、村委会干部、政府部门代表、法律服务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及各派出法庭,通过参观讲解、旁听庭审、交流座谈等形式拉近同群众的距离,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了解法院,认同法院工作;三是严格落实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值班制度,由审委会委员轮流在诉讼服务大厅定点窗口接待来访群众,“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零积压”处理群众来访,“零推诿”解决群众问题。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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