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如何用好管好,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日前,安徽省城关镇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2011年至2013年的财政扶贫资金,包含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自查表明,该镇2011年至2013年共实施财政扶贫项目38个,其中以工代赈项目3个,上级拨入资金388.6万元,包含以工代赈资金95万元。其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已步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严明职责,建立了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保障体系。为强化领导职责,确保“事前”有人管。该镇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强化检查预防,确保“事中”有人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扶贫资金或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安全、合规、有效使用。为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事后”有人问。资金或项目实施完之后,监管部门及时跟进。对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监督不到位、发现问题查处不力等行为,严格予以问责处理,提高制度的刚性约束。
规范操作,建立了科学严密的项目运行体系。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和申报、审批制度。每个项目的申报都是按规定的内容编制方案、辐射带动规定比例以上贫困户,并确定项目区群众威信高、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作为项目建设义务监督员。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项目运行程序。分别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帐目处理和归档立卷五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
创新机制,建立了规范健全的资金管理体系。按照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对每笔资金从进户到划拨、从使用到监督、从验收到报帐,都有据可查。另外,在坚持扶贫项目招标制和公示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合同制。对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管项目、建项目、验项目。加强资金整合。发挥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加强其它资金整合力度,把扶贫资金与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整合,以村或者以片为平台,实行统筹安排、综合调度、捆绑使用、集中投放,最大限度的覆盖贫困农户,集中优势打歼灭战。
部门联动,建立了高效合理的监管体系。创新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实行扶贫开发工作与农民增收挂钩、经济发展挂钩、评先评优挂钩、效能考核挂钩、干部使用挂钩的“五挂钩”激励约束机制。优化监管模式,实现关口前移,使监督重点由事后督查向全过程监督转变,使资金监管贯穿于管理、审批、分配、拨付全过程。(通讯员 柯长春 周志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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