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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建“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

时间:2013-12-03 15:43:08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张维
导读:为从国家层面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教育部正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若干意见》及配套工作措施,将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教师将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

    为从国家层面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教育部正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若干意见》及配套工作措施,将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教师将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近日表示,从县(区)域范围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做起,率先在县(区)域内将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建立起来,逐步将这项制度拓展到市域、省域乃至全国。

  刘利民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既不能走日、韩等国整齐划一、“削峰填谷”的老路,也不能走英、美等国任由市场配置教师资源的弯路,而是要“保峰填谷”,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和城乡学校“共赢”。

  根据统计,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出台了关于推进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并开展了改革试点。

  意见及配套工作措施将明确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此外,扩大校长教师交流的范围。根据各地实践,明确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或任教达到规定年限的校长或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重点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乡镇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着重推进骨干教师和优秀管理干部的交流。(记者 张维)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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