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新疆哈密地区纪检委、地区住建局《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规范清理政策性住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迅速成立了规范清理政策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开展自查清理工作。
此次自查工作中,该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重点对以下三种行为进行清查:一是对集资建房未达到政策交易时限要求,违规转让住房、私下交易的行为;二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违规为不符合住房分配条件的人员安排解决政策性住房的行为;三是重复享受房改政策的行为。
为使广大干警熟悉和掌握清理工作的范围、时限、具体要求和政策依据,积极配合好清理工作,该院及时将《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规范清理政策性住房工作方案>的通知》上传到法院局域网上,并公开举报电话。同时,要求各庭室积极组织庭室人员进行传达学习,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填写自查表。
目前,清理自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自查工作结束后,该院将对干警住房情况逐一梳理,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通讯员 阿里甫 戴国荣)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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