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把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龙头工作,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群众得益的民心工程。自绵阳市掀起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活动,迎接中央文明委复查以来,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这条主线,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确保“148”法律服务热线畅通,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法律咨询。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做到热情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完善记录、档案、考核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保热线规范运行,努力把法律服务热线打造成服务群众的惠民热线。
加强对各乡镇和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检查指导,推动涪城区法律援助工作平衡发展,切实保障“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正常有效运转,架通起老百姓与党委政府沟通的桥梁,力争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目标。
坚持法律援助首问负责制,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由首次接待申请的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就法律援助申请、审查服务等相关事项进行一条龙服务。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手续齐全的,首问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办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法律援助职责范围的,指导其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不得相互推诿。首问责任人必须尽自己所能给服务对象提供最满意的服务,直至问题得到解决或给予明确的答复。
切实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与公检法和共青团、教育局的联系、沟通,及时帮助青少年解决法律问题。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困难家庭、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青少年等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曾琼容)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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