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某,刚才想你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和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按照规定,你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某社区报到。接受社区的管理,定期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劳动和思想教育学习……”,这是垦利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正向一名刚刚入矫的城市社区矫正人员交代着。
今年以来,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不断加快,山东省垦利街道高度重视城市社区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采取多种措施,维护城市社区的稳定。
一是健全制度,城市特殊人群管理有据可循。今年上半年,垦利街道办事处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制定了《垦利县城市社区特殊人群管理办法》,明确了居住在城市社区内的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机构由街道司法所和社区工作站具体负责管理。同时规定了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和进行日常管理、走访的各项规定以及两类人员应该遵守的定期汇报和参加教育学习及参加公共服务等各项制度。《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城市特殊人群的管理提供了制度支持。
二是上衔下接,城市特殊人群管理无缝推进。今年以来,垦利街道通过不断探索创新,以“上衔下接”的模式全方位的举措推进城市特殊人群的管理。街道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在城市特殊人群管理方面的汇报,帮助解决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难题;同时定期到居委会了解他们近期的思想生活状况,帮助解决生活、生产中遇到的难题;街道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在就业、就学等方面支持这类人群,维护街道社会的稳定。
三是以人为本,城市特殊人群管理人性关怀。针对城市特殊人群因为有犯罪记录导致工作难找和工作技能缺乏的实际。今年上半年垦利街道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各类帮扶实体、帮教基地。依托黄河口新型农民学校这一载体,积极组织没有工作的刑释解教人员参加新农校的专业技能培训;同时街道积极联系辖区内各类工厂、企业等,努力为城市特殊人群及其子女就业、就学、就医、居住等生活困难提供帮助。(霍永洋)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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