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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鲜牛奶和纯牛奶不得用奶粉冲兑

时间:2013-07-23 03:07:43  来源:新京报  作者:廖爱玲 魏铭言
导读:一位乳业专家爆出“国内液态奶60%用奶粉冲兑”的消息,在乳制品市场再次引发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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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北京广安门外大街一超市内,一款纯牛奶配料成分中标注为“生牛乳”。记者 王叔坤 摄

  一位乳业专家爆出“国内液态奶60%用奶粉冲兑”的消息,在乳制品市场再次引发轩然大波。

  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昨天表示,现有法规明确,鲜牛奶和纯牛奶不允许使用奶粉为原料进行冲兑,用奶粉作原料的液态奶必须在包装上标明“复原乳”,如不标明属于违法,消费者可拨打12331举报。

  纯牛奶鲜牛奶不许用奶粉冲兑

  国家食药监总局昨天介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规定,鲜牛奶和纯牛奶不允许使用奶粉为原料进行冲兑,也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

  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标准的规定,以奶粉为原料生产的液态奶应标明为“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中如实标明复原乳或乳粉所含原料及比例,禁止“复原乳”混为“纯牛奶”。

  超市纯牛奶配料都标注为“生牛乳”

  记者昨天走访北京顺天府、家乐福、亿潼隆等超市,在牛奶售卖专区查看多个知名乳制品品牌的产品,发现纯牛奶、鲜牛奶的外包装配料表中,都标注的是“生牛乳”。一些调制乳、灭菌乳,成分中也多标注“生牛乳”,表面上无法看出产品是否被添加了奶粉冲兑的成分。据了解,目前标明“复原乳”的,主要是旺仔牛奶、味全等部分产品。至于一些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等,成分中也明确标注有奶粉、全脂奶粉或脱脂奶粉等。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消费者发现有企业以奶粉为主料生产液态奶,却不标注“复原乳”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举报。(记者 廖爱玲 魏铭言)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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