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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错案

时间:2013-07-05 10:54:32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导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昨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强调,冤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要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昨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强调,冤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要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

  贯彻疑罪从无原则

  周强强调,坚守防止冤错案底线,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要坚决依法纠正冤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这是司法自信的表现,也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依法纠错,使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受害者得到赔偿、责任者受到追究,使纠正错案成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权的正能量。

  周强说,要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都要坚决防止冤错案。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吸取错案教训,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案件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把好关口,都要负起责任,绝不能走过场,尽最大努力保证公正裁判。“要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周强说。

  保障律师阅卷权利

  法院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避免冤错案的保证。最高法院提出,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守法治原则,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机制,完善指定管辖、提级管辖等制度,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最高法院要求,法院要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要切实保障律师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权利。要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和代理意见,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认定事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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