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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夏津:阳光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

时间:2013-06-19 14:50:5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时桂红 王悦
导读: 为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山东夏津县检察院积极加强阳光执法建设,放宽视野开门办检察,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山东夏津县检察院积极加强阳光执法建设,放宽视野开门办检察,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监督。制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座谈,认真听取对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推进“阳光检务”。主动邀请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代表、新闻媒体单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拉近检民距离,虚心听取各方意见。目前,主题为“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求公信”的首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已成功举办,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13条,增强了检察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

  打造“阳光检察”新平台。立足新媒体时代特点,建立以微博、飞信、QQ群为架构的无时差、全方位检务公开网络。开通“山东省夏津县检察院”新浪微博,注册“夏津县检察院”飞信号,组建以本县的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法人为成员的飞信平台,汇报工作、宣传职能、接受监督。定期开展“请问检察长”活动,解答咨询19人次,收集民意11条。开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微博,组建QQ群,与青少年“相约四点半”在线互动,倾听心声,解答困惑,引导其规范日常行为。

  积极推行释法说理办案机制。提出了“规范化执法,人性化办案,沟通化释法,亲情化说理”的“四化”要求,教育引导干警在执法中把群众当亲人,把当事人当朋友,把释法说理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释法说理工作的规定》、《不监督立案说理工作办法》、《不捕案件双向说理工作办法》、《逮捕必要性说明工作办法》、《不监督立案说理工作办法》等制度,全面构建释法说理机制。干警自觉坚持文书说理和口头说理相结合、约谈说理和上门说理相结合、释法说理与风险预警相结合的说理模式,努力从办案环节的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该机制2012年推行至今,共办理不捕说理30件、通知立案说理15件、通知撤案说理14件、答复投诉人不监督立案说理7件、不诉说理1件、说服申诉人撤回民事申诉4件、妥善处理缠诉缠访2件,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8件,无一件涉检信访案件发生,收到群众送来锦旗2面。(通讯员 时桂红 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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