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步骤,近年来在山东省董集镇各个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逐步步入正轨。通过近几年的努力,董集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作为普法宣传平台的积极作用日渐显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各级领导及广大村民群众对在农村基层开展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了共识。
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有了新的提高,村干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意识、群众民主参与的积极性大大增强。如薛家村宅基地的安置问题,在乡村干部通过行政手段无法解决的情况下,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决策,这些问题都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充分体现了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效果。
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规范了村干部的行为,保障了村民的权利。
为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了农村“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邱胜卫)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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