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八大确立的“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总体部署,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全省总人口控制在3853.5万以内。 记者在今天召开的2013年全省人口计生主任(局长)会议上了解到,今年,黑龙江省人口和计生委将突出全面深化“惠家工程”、推进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推进人口计生奖励政策落实“三项重点”工作。 全面深化“惠家工程”。一是要深化龙江幸福宝贝项目。聚焦新婚未育、婴幼儿和再生育高危家庭,实施优生促进,倡导婚前医学检查,实施孕前健康检查,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0—3周岁婴幼儿家长提供全程科学育儿服务,确保全年有30万户家庭从中受益。二是要深化生殖健康促进项目。聚焦未成年子女家庭、育龄和育龄后期家庭,深入实施“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推进中小学生“健康人格教育”、大专院校“绿丝带青春健康”行动,运用“大讲堂”、主题教室、网络平台等,开展沟通交流,实施保护援助,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共促青少年健康成长。三是要深化计生关怀关爱项目。聚焦弱势家庭,救助帮扶计生特扶和贫困家庭,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幸福工程”,帮助计生家庭发展生产。四是要深化阳光计生维权项目。加强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实施服务承诺制,贯彻便民服务8项措施,促进计划生育证件村(居)代办、一站式、“一卡通”、“一证通”、网上预约等便民服务,方便政策咨询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推进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继续在所有县(市、区)推进项目实施,做到乡村基本面的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可向城镇扩展,力争受益人群较上年提升20%以上,开展参检夫妇妊娠结局随访服务,帮助规避生育风险,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和家庭幸福指数。 推进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养老补助政策落实,督促全省各市地确保完成当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和托欠清偿达到60%以上。落实奖扶特扶制度,积极稳妥做好并发症纳入特别扶助工作。围绕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使其优先享有改革发展成果。联手相关部门增进计生特殊家庭、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受灾家庭福祉。 2013年,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将在破解制约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薄弱“地带”下功夫,重点突破流动人口管理问题、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农村早非婚生育现象问题等“三个难点”。完善和优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加快实现流管工作业务流程与流管信息系统流程的一体化和科学化,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级试点;关注女孩生存环境,创新宣传倡导社会性别平等新路子,加强B超使用、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孕期随访服务等重点环节,严格实行出生实名登记与信息共享制度;大力弘扬婚育文明新风,以抑制农村早非婚生育为主攻方向,分析成因与危害,从执行政策法规、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年轻父母心智成熟、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促进家庭与社会和谐稳定上开展宣传倡导,取得抑制早非婚生育明显效果。 此外,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在2013年还将夯实加快人口计生信息化、加强先进人口文化宣传、加强依法行政、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四项基础”,稳固人口工作基石。 会上,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主任贾玉梅要求,全省各级要围绕中心,把握大局,在增强创新发展各项保障上发力。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增添人口事业创新发展动力,围绕抑制农村早非婚生育、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关爱与扶助计生特殊家庭、孕优检质量保证体系、人口领域综合决策机制、城市人口工作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加强实践探索和调研指导,推广先进经验,发挥“以奖代投”机制的激励作用。推进部门联动破解发展难题、加大投入保障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实现全省人口计生事业的创新发展上来,凝心聚力、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为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记者 杜筱)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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