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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将于今日实施

时间:2013-03-31 17:07:4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陈莹莹
导读: 《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自2012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2月28日,江苏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与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召开《江苏省残

     《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自2012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2月28日,江苏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与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召开《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

      据江苏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梦娟介绍,《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共九章六十七条,分为总则、预防和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条例》着眼于江苏实际,强调残疾人的平等权利,帮助并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顺应了时代要求。

      江苏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高晓平就江苏省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情况作了介绍,对贯彻实施《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进行了阐述。他说,近年来,江苏各级政府残联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心诚意帮助残疾人排忧解难,取得了显著地成就,残疾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各级人大将开展《条例》执法检查,争取各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事业专项督查督办,确保《条例》法律效能的有效发挥,营造残疾人工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执法环境。(记者 陈莹莹)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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