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财政积极探索建立以生态保护为重点、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发展经济为基础,长效、稳定、系统、全面的三江源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了11个方面的具体补偿政策,并陆续启动实施,使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 2005年,国家投资75亿元启动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实施了封山育林、退牧还草、生态移民、小城镇建设、后续产业发展、生态系统监测与保护等22个子项目。随着项目的实施,在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产生生态效益的同时,也限制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对当地生态环境进行长期保护,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进行全面扶持,对于保护好三江源地区的生态环境,促进三江源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妥善解决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存在的矛盾,省财政围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改善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三个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方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探索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和《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试行办法》,标志着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正式建立。 2011年,结合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25亿元,会同省教育厅、农牧厅、环保厅等部门启动实施了“1+9+3”教育经费保障补偿、异地办学奖补、农牧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草畜平衡补偿、牧民生产资料补贴、扶持农牧民后续产业发展和农牧民基本生活燃料费补助等7项政策,并将异地办学奖补政策由三江源地区扩大到全省藏区。上述政策的实施,共有22.4万名学生和3.9万名农牧民群众受益。 2012年,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出台实施了生态环境监测评估、草原生态管护机制两项补偿政策,下达资金1.4亿元,主要对各地开展对植被覆盖率、河流水质、空气质量等指标进行监测与评估工作给予必要的设备购置经费,同时从农牧民群众中招募近万名生态管护员进行草场日常管护。这两项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使青海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监测和草原日常管护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2011年起,省财政采取提前垫付等办法,增加工程投资量,加快了工程实施进度。截至2012年8月底,累计安排下达投资56.7亿元,占总投资的76%,已完成投资54.5亿元。同时,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各地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报账制和公示制”等制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为使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牧民群众,确保生态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先后安排资金2.3亿元,用于86个生态移民社区的教育、卫生、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筹措资金1.5亿元,对生态移民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安排7442万元,为生态移民发放燃料补贴;安排资金3亿元,用于23个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使7万多搬迁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2009年,省财政设立生态移民创业扶持资金,支持生态移民社区的后续产业发展,鼓励和扶持生态移民发展生态畜牧业,支持服务业发展,到目前共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项目16个,吸纳生态移民劳动力1683名,人均年增加收入5000元以上。(记者 卢海 通讯员 吴忠)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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