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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夏津检察院“小事”筑牢节俭之堤

时间:2013-03-31 17:07:46  来源:法治周报  作者:王世霞 董国通
导读: “个别楼层有长明灯现象,三楼的水龙头没有拧紧,有滴水现象……”山东省夏津县检察院总是将这些“小事”及时督察通报,并督促整改,这只是该院厉行勤俭节约的一个缩影

      “个别楼层有长明灯现象,三楼的水龙头没有拧紧,有滴水现象……”山东省夏津县检察院总是将这些“小事”及时督察通报,并督促整改,这只是该院厉行勤俭节约的一个缩影。

 

      长期以来,该院虽然也有公务接待、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各方面严格的规章制度,但有的干警总认为不超规格接待、不进高档酒店、及时保养车辆等这样的“大事”才是勤俭节约,不把“小事”放在眼里。为了改变干警节俭观念,真正把党中央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精神落到实处,该院及时制定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规定》,大到资产管理,小到日常管理,对涉及到勤俭节约、有可能出现浪费的地方都规定的详细具体,并成立了督导检查小组定期督察,对查处的浪费现象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真正把节俭查到实处、抓出实效。

 

      如今,干警“拼车”外出办公已经成了一种时尚,下班后检查电源成了一种习惯,打印纸反复使用成了一种意识…….只有着眼“小事”,才能真正养成节俭的习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才永不会“跑冒滴漏”。(王世霞 董国通)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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