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丁刚洪)2021年6月18日,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兴义市人民法院、兴义市农业农村局等十余家单位,在兴义市万峰湖渔港码头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鱼苗5.9万余尾,这也是兴义市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护航万峰湖的碧水蓝天,保护万峰湖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020年3月1日,兴义市人民政府发布禁渔通告,明确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在兴义市境内所有河流、自然湖泊、万峰湖库区(不含拦库湾养殖水域)等水域开展捕捞作业。在此期间,26名公益诉讼被告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分别采用抬网灯光诱捕、电鱼等方式在万峰湖库区以及支干流进行非法捕捞活动。他们的行为不仅触犯国家刑法,也对万峰湖的生态环境、渔业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在追究他们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26名被告承担增殖放流的生态修复责任。
活动现场,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英说道:“每年的3月至7月为大多数鱼类的繁殖期,在此期间捕鱼,会破坏鱼类的正常繁衍生息,造成鱼类种群数量减少,致使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她表示,希望26名公益诉讼被告吸取教训,树立生态保护的意识,同时也呼吁沿湖的渔民引以为戒,从自身利益出发,抵制“灭绝式”的非法捕捞行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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