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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时间:2020-08-11 11:33:23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金晶 代文婷
导读: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强化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审判职能、突出重点任务以及完善环境保护司法机制等四个方面对全省法院强化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了进一步规范,促进确保三大攻坚战和贵州三大战略行动取得更好战果。

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强化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审判职能、突出重点任务以及完善环境保护司法机制等四个方面对全省法院强化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了进一步规范,促进确保三大攻坚战和贵州三大战略行动取得更好战果。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全面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责任担当。要全面强化审判职能作用发挥,为贵州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打击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刑事审判制裁力度,更好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意见》强调,全省法院要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突出审理重点河流湖泊、林地、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绿色金融、生物多样性等案件。全面深入专门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判模式。全面落实、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和归口管理制度,促进实现省内集中管辖制度的体系化。依法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生态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共同维护贵州环境的生态安全。积极推动构建长江经济带区域和赤水河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协作机制,树立跨行政区域的整体生态系统保护观。做好诉讼与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有机衔接,高效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记者 金晶 通讯员 代文婷)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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