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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联合护河巡察共商保护生态环境对策

时间:2019-01-07 15:46:0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夏文亮
导读:2019年1月4日,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和贵州省河长制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州河长制办公室,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开展“四省三级两长护河大巡察”活动,由州、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州、市河长制办、环保局、水务局领导,市人大、政府分管联系领导组成的巡察组,对兴义市南盘江水域进行了巡察,共商保护生态环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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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夏文亮)2019年1月4日,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和贵州省河长制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州河长制办公室,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开展“四省三级两长护河大巡察”活动,由州、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州、市河长制办、环保局、水务局领导,市人大、政府分管联系领导组成的巡察组,对兴义市南盘江水域进行了巡察,共商保护生态环境对策。

  巡察组首先乘船巡察南盘江巴结码头至润龙湾水域,重点查看了该河段网箱钓鱼棚整治、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入河排污口、河流断面水质等情况。随后,在兴义市万峰湖综合整治指挥部召开座谈会,兴义市河长制办、市环保局、市检察院分别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对如何保护好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进行了交流,达成共识。

  会上,黔西南州检察院刘青检察长强调:全州检察机关要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全州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起到助推作用。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拓宽监督渠道,主动作为,通过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突出检察建议的预警、防范作用,多办典型案件,引导全社会形成共识、齐抓共管,“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英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州委、市委及上级检察院对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刘青检察长的讲话精神,以此次巡察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依法履行好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运用好督促履职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等手段,尤其是注重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力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向党委、政府、上级检察机关的请示汇报和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保护环境强大合力,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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