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环境中生存,城市即人类利用和改造环境的结果。美妙的环境属于全民所有,反过来每个人都可能制造环境的“公地悲剧”。因此环境的好坏,取决于每个环境影响者的自律与创造。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本意,就意味着全民参与、像持扫自家庭院一样善待城市家园。恰如《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所定义的,“是指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对城镇和乡村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绿化生态等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活动”。 所有环境影响者必须联合起来、协同行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就“综合”二字,道尽其复杂多艰。盖因其牵一发而动全身,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非某个部门独力能成,所以关键是要整合资源,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机制,统筹各方面力量进行治理。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惠民工程、环境工程、管理工程、作风工程的需要,归根结底是对强大行政力的需要。环境是物质文明的根基,也是精神文明的镜子。城乡环境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物质与精神文明的重要外在表现,可以促进也可以制约发展。一个看得到规划水平、绿化覆盖、街面清洁的城市环境,其实就是活生生的投资环境。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是对环境与发展共生关系的强调。必须认识到,独一无二的环境资源,是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自然基础,所以环境问题实质是经济问题,也是发展问题。绝不能只顾着发展经济,以忽略甚至加害环境作为代价。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要求像抓经济发展一样抓环境治理。环境是无价的财富,环境宜人生存,发展才有意义。党委要将其摆在事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给予重视,强化全局意识,加强统筹领导;政府要依法行政,创新方式,进一步细化完善治理措施,具体抓好这项本职工作。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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