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切实分散企业的环境风险,及时化解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乌海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保险服务全覆盖。 试点坚持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分步推进,严格管理、稳健经营,风险可控、实现共赢为基本原则,确定在pvc生产、涉重金属、重金属冶炼等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实施。一是市政府金融办强化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督促保险公司规范承保、及时理赔;二是市环保局加强环境风险监控、污染事故调查、污染损失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等能力建设,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基础支持;三是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等要将企业是否投保作为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重要依据,对投保企业给予优先放贷等优惠政策;四是市商业银行对应保未保企业要实施新建项目投资和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限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盲目扩张。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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