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瞭望(通讯员 熊才风 郑晚婷)10月23日下午,河南省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
10月11日,刘某入职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却因听不懂光山方言,平时与工人沟通非常吃力。公司负责人王某觉得受沟通障碍影响,刘某短期内未能有效开展工作,10月21日决定辞退刘某。刘某要求公司结清10天的工资4000元,王某则认为这几天刘某暂未发挥作用,无需支付。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受理纠纷后,调解员立刻行动,第一时间电话联系王某核实情况,随后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给双方做思想工作。面对公司方,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指出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应支付报酬,不通方言不能作为拒付工资的合法理由,同时劝导公司多体谅外地打工人的不易;面对刘某,调解员则温和安抚其情绪,客观分析其作为管理岗沟通不畅,确实可能为给公司带来效益的现实情况,引导其合理调整诉求。
在调解员情、理、法的温情劝导下,双方都体会到了对方的难处,各退一步,达成一致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刘某工资款2000元。当天下午,刘某顺利收到了款项。一场原本剑拔弩张的劳资矛盾,就此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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