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甘肃讯 为切实开展好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引导全辖区群众齐心协力共同构建更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甘肃瓜州公安交警立足辖区实际,根据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要求,丰富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扎实部署,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从“五个载体”入手,全方位开展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以路面为载体,现场以案说法。坚持把宣传活动融入到每日执勤执法过程中,以面对面教育的方式提醒广大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组织警力深入到国省道、乡镇街道等人流车流大的重点路段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向广大驾驶人和出行群众宣传酒后驾驶、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升文明出行素质。利用乡镇交管站、执勤点等在农村道路发放交通安全出行宣传资料,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全面提升驾驶员素质,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以企业为载体,靠实主体责任。坚持做好上门宣传工作,深入辖区客运、公司等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客运车辆驾驶员这类重点驾驶员在日常驾驶行为中普遍存在的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酒驾醉驾、不按规定超车、超员超载、闯红灯、逆行、占道等一些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从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两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教育和培训,并就日常驾驶常识和应急处置方案做了普及宣传。同时,要求企业在交通安全教育、车况自检等工作中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坚持驾驶人上岗必学习、有安全隐患必排除、有违法行为必纠正等制度,着力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以农村为载体,保障乡村振兴。主要针对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对薄弱的特点,民警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让村民“零距离”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同时走进辖区农村农副产品生产企业现场讲解常见交通事故案例发生的成因及给家庭造成的伤害,牢记生命珍贵,文明驾驶;结合农村道路特点,向群众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引导农村“一老一小”群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以社区为载体,提升安全意识。以社区为宣传阵地,走进社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宣讲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超员载客、酒后驾驶、骑摩托不戴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参与交通时要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陋习。并对违停、随意掉头、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予以告知,进一步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牢固树立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理念,切实提高全市人民规避交通风险的能力。
以学校为载体,深植安全理念。活动中,宣传民警利用学生放学时间,针对学生上下学通行方式,向孩子们详细讲解了如何正确过马路、安全乘车等交通安全知识,重点讲解了骑乘电动车的注意事项以及乘坐无牌无证车、超员超载的危害。同时,他向学生们提出当好交通安全宣传员的倡议,希望孩子们把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在日常的出行活动中,监督家人遵守交通法规,通过“小手”拉“大手”,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责任编辑:曹军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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