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朱善永 哈公宣)“时代呼唤着我们,人民期待着我们,唯有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的号角。哈尔滨市公安局广大民警辅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以户籍窗口为阵地,细化优化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使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推行“一窗受理” 优化服务质量
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户口迁移高频政务服务需求,解决群众往返多地办理户口迁移问题,哈尔滨市公安局全面开通户口迁移业务“跨省通办”,实现了工作调动、大中专院校学生录取、大中专学生毕业、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等5个户口迁移事项全国“跨省通办”。
为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哈尔滨市公安局在全面开通全市居民身份证“同城异地”全市通办业务基础上,开通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即年满16周岁公民,凭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的就业、就学、居住任何一种证明材料,签订书面承诺书,可以“跨省通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以“跨省通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据统计,全市公安派出所“跨省通办”工作调动落户427人、大学生入学及毕业落户475人、夫妻投靠落户2264人、父母投靠子女落户1699人。
推行“一次办好” 优化服务水平
为彻底解决户籍业务审批流程复杂、证明手续繁琐、群众等待时间长、办理业务往返跑路等问题,哈尔滨市公安局从整合内部审批流程入手,大力精简办事环节,下放审批权限,将公民民族变更更正,出生日期明显错误更正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变更姓名等三项市局审批的户籍业务下放到分、县(市)局,将审批时限由原来的十个工作日缩减到六个工作日,大大减少了群众等待时间。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哈尔滨市公安局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13类业务流程,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同时,为特殊群众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全面实行代办、捎办、留办、预约办、视频办、微信办、邮寄办等便民措施,做到程序最简、审批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
推行“一网通办” 优化服务效能
为满足群众新需求、新期待,哈尔滨市公安局在窗口服务中扩展网上服务、自助服务、远程服务等服务渠道,做到线上与线下同步、传统与现代融合,以机器换人战略,积极推进网络、自助和窗口服务一体化的服务模式。
在窗口单位推广“填表易”“快捷照相”等群众自助服务系统,整合咨询、照相、填表、审核等环节,实现电子化申请办理流程。通过群众自助填表、自助签注、自助照相、自助领证,推行全程电子化办理和“不见面”审批,助力优化“办事不求人”。推出“出生一件事”政务联办,实现不动产电子证照在户籍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同时,全力推进网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实现“减材料”申报户口业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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