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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不起诉”+“公益服务”唤醒“醉驾人”

时间:2022-11-03 17:24:2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朱善永 黄玉桥
导读:10月27日,6名交通劝导志愿者手举交通指挥棒,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主要路口,协助执勤交警对行人不走斑马线、骑电动车不戴头盔、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维护交通秩序。与其他志愿者不同的是,这些志愿者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他们都是涉嫌危险驾驶罪,因情节轻微被检察机关依法拟作不起诉处理人员。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朱善永 黄玉桥)10月27日,6名交通劝导志愿者手举交通指挥棒,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主要路口,协助执勤交警对行人不走斑马线、骑电动车不戴头盔、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维护交通秩序。与其他志愿者不同的是,这些志愿者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他们都是涉嫌危险驾驶罪,因情节轻微被检察机关依法拟作不起诉处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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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绥芬河市交通民警执法现场

  市检察院联合公安局交警大队本着惩教结合、宽严相济的法治理念,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拟对其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检察机关对被不起诉人员适用为期10天,每天不少于4个小时的文明交通劝导社会服务和公益服务制度,向嫌疑人讲解提供社会服务的基本内容、服务方式、考察程序,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履行社会公益服务,接受考察。服务方式包括协助交警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文明引导、劝阻违法行为等,并由交警部门根据其具体表现出具考察意见,移交检察机关作为决定是否不起诉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已对三批次共13人执行交通劝导社会公益服务。涉案人员通过惩戒体验,由“违法者”变成“公益服务者”,宣传引导更多的人遵守交通规则,参与文明交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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