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朱善永 曲光)在“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3号行动中,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聚焦食药环领域,加大摸排力度,深挖案件线索,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7月4日,迎春分局森侦大队与迎春派出所合力出击,成功破获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为3号行动再添战果。
迎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有人通过微信销售男性保健产品,该商品进货渠道和销售资质存在多处疑点。经初步鉴定,该产品中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物质,食用后危害身体健康。迎春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案件,组织森侦大队与迎春派出所精干警力开展侦破工作,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化名)。经依法讯问,王某(化名)对其通过微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交出了剩余的保健产品。王某(化名)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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