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5日下午至4月16日上午,遵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突袭检查旅店,查处3起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
4月15日下午至4月16日上午,治安大队管理中队指导员张涛带领民警郭义和陈利出示警察证检查遵义县龙坑镇和南白镇部分旅店旅客入住登记情况。
4月15日下午查获遵义县龙坑镇某酒店服务员杨某在当班期间,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唐某某的有效身份信息。
4月16日凌晨1时查获遵义县南白镇某足疗城服务员张某当班期间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谢某某的有效身份信息。
4月16日凌晨2时查获遵义县南白镇某酒店服务员袁某当班期间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韦某某的有效身份信息。
杨某、张某、袁某等人主动交待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事实。
治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第1款之规定,分别对杨某、张某、袁某处以行政罚款500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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