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5日,遵义县公安局鸭溪派出所在鸭溪街上抓获严某,成功办理一起放火案。
2014年6月3日8时50分,鸭溪镇乐民村村民王某某向鸭溪派出所报警:有人放火烧坏他家小卖部店门,请求处理。
经鸭溪派出所调查,2014年6月2日下午,叶某某的孙子和严某打羽毛球,打着打着的严某逐渐不舒服叶某某的孙子,遂打了叶某某孙子两下,叶某某批评严某的打人行为,严某记恨在心,决心找机会报复叶某某。
当天晚上21时,严某喝了一斤白酒走近叶某某家猪圈,用打火机点燃叶某某家猪圈内的编织袋,顷刻之间猪圈内的柴块燃烧起来烧垮三间猪圈,烧伤2头200余斤肥猪,造成叶某某家经济损失5200元。
烧了叶某某的猪圈,严某忽然想起王某某曾经把自己从店里追出来,一不做、二不休,索性点燃王某某家窗子外面的废纸板,烧坏王某某小卖部门窗,造成王维洪家经济损失260余元。
严某放火后担心被公安机关抓获,东躲一天、西躲一天,过着心惊肉跳的日子;2015年2月25日16时22分,严某喝醉了入住鸭溪街上一家旅社;鸭溪派出所接到线人报告,鸭溪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派出所长周显忠立即组织民警赶到旅社,抓获醉得一塌糊涂的严某
目前,犯罪嫌疑人严某(男,家住贵州省遵义县)因涉嫌放火罪已被遵义县公安局执行局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之中。(龚庆波 袁崇臻)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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