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下午,山东五莲公安将法院批捕在逃犯罪嫌疑人丁某某(男,20岁)执行逮捕,送所收监。
12月30日上午,五莲公安接到县人民法院逮捕一名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犯罪嫌疑人的决定,该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已被我局移送起诉,现因法院案件审理需要被决定逮捕。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实施抓捕,因犯罪嫌疑人丁某某无正当工作,居无定所,抓捕难度较大,民警联合叩官所、网安大队先后在五莲城区、叩官镇、日照市区对犯罪嫌疑人丁某某经常出没的网吧、场所进行布控抓捕。12月31日下午,民警在五莲城区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某抓获。
现已查明:自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丁某某伙同他人在五莲县城内随意殴打他人、寻衅滋事8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1起。现该案经五莲县人民法院判决,丁某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通讯员 王娟 梁斐斐)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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