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14时38分,山东省五莲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报案:在黄海大桥附近,一名女子要跳河自杀。接警后,山东省五莲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见一女子站在黄海大桥附近的洪凝河护栏处扬言要跳河,民警极力劝解,女子情绪十分激动,突然跳入河中,值班民警奋不顾身跳入河中展开救援。同时,岸上民警立即将此情况汇报至山东省五莲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和当日指挥长。
山东省五莲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姚建国迅速赶往现场指挥救助,并调度消防大队以及县120急救中心及时赶往现场,在五莲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及消防民警的协助下,终将自杀女子救到安全地带。经医院诊断身体无大碍后,民警又将其带到所内进一步了解情况、做思想工作。
经了解,该女子李某(28岁,五莲县松柏镇人)因家庭矛盾,一时想不开,遂要跳河自杀。在民警的耐心开解下,该女子终于情绪稳定下来,被民警成功解救,民警遂将其安全送回家中。(通讯员 张阁 梁斐斐)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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