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界视野 > 公安

十堰公安推轻微违法首次不罚

时间:2013-05-27 10:12:00  来源:法制网  作者:佚名
导读:5月26日电见习记者刘志月记者胡新桥通讯员孔令学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出台服务经济发展和便民利民“双十六”措施,其中包括推行治安、交通、消防部门对企业和项目的轻微违法违规“首次不罚”制度。

   5月26日电见习记者刘志月记者胡新桥通讯员孔令学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出台服务经济发展和便民利民“双十六”措施,其中包括推行治安、交通、消防部门对企业和项目的轻微违法违规“首次不罚”制度。

  据了解,“双十六”措施指的是十堰市公安局制定的《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十六条措施》和《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六条措施》,已于5月21日下发县、市、区,新措施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十堰市公安机关在“双十六”措施中承诺,治安、交通、消防部门对企业和项目的轻微违法违规“首次不罚”,而以当场纠正、教育引导为主,通过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现场指导、专人督导等形式督促整改。

  十堰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孙乃敏介绍说,违法违规案件仅限于涉及3个警种的行政案件,轻微是指初犯且非主观故意所为、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行为,类型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的轻微情形;这一措施的适用人群,将逐步从企业项目拓展到普通市民。

  “对那些故意钻措施空子、采取到不同地域故意违法违规的当事人,我们将一律依法给予处罚。”孙乃敏表示,十堰市公安局还将对一线民警进行严格考核,以避免民警滥用自由裁量权。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