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首次将13起劳动争议纠纷速裁案件进行了“合并”审理,所有案件原告相同且均因劳动争议产生的纠纷,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办案效率、节省诉讼成本,和硕县人民法院依法将十三起系列案件合并审理,有效提高了审判质效,在为民司法举措中作出了积极努力。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从严惩治各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坚持依法快立、快审、快执行,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宣传语深入人心,醉驾入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但在生活中仍有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喝酒后仍驾车上路。为有效震慑酒驾、醉驾违法行为,3月14日,新疆和硕法院开展危险驾驶犯罪“以案释法”宣教活动,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为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繁荣发展,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3月14日,在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新疆莎车法院组织干警在绿城时代广场开展以“为市场护航、为民生保驾、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小额诉讼的特点是小额、简易、高效。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运用小额诉讼程序仅只用两天时间就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正值春耕备耕时节,莎车县法院高度重视春耕生产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暖春行动”执行专项活动,3月8日至9日,开展涉民生“暖春行动”之助农行动,护航春耕春播集中执行行动,保驾护航春耕生产,不误农时。 3月5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人民法庭充分落实便民利民举措,联合新塔热司法所、派出所干警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3月6日,新疆和硕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与《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为广大妇女儿童撑起法律“保护伞”。 为助推岳普湖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切实解决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后盾单位作用,会同铁热木镇5村“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按照“抓点、连线、成片、促面”思路推进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通过三项举措大力开展“三清三改两提升”村庄清洁行动,逐步实现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美丽庭院、文化融入和群众收入“五个提升”。 近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方面存在的社会管理漏洞向教育局和学校发出了两份司法建议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我们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不论人民生活改善到什么地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近年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从源头入手、制度入手、精打细算,把厉行节约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中,在全院广泛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系列活动,完善内部制度,强化节能意识,树立节约观念,进一步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做到节约为荣、浪费为耻,营造和谐文明节约、爱粮节粮的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