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做好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司法过程中的困难群众加大救助帮扶力度,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度,1月6日上午,新疆伽师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暨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6名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万元。 新疆伽师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当地婚姻家事纠纷多发的实际情况,积极推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以化解家事纠纷“小切口”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大文章”。2022年以来伽师法院新收家事纠纷案件总量持续下降,受理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2.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诉讼标的为两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我替儿子还钱,不希望家里人成‘老赖’”。近日,被执行人赛某的父亲不愿让儿子落下“老赖”的名声,主动到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代替儿子支付执行款。 2023年元旦将至,为进一步发挥单位后盾作用,助力访惠聚驻村干警做好各项工作,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院领导亲自带队走访慰问“访惠聚”工作队,为工作队送去水果、蔬菜等慰问物品,并与工作队员谈心谈话,详细了解工作队员工作开展情况、家庭生活情况等,并希望“访惠聚”工作队与村“两委”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认真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22年,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加强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主动融入县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助力打造以“源头预防为主、非诉机制挺前、法院审判在后”为核心的诉源治理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近日,新疆和硕法院妥善化解了涉及20位农民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件,并将112余万元案款快速发放完毕,为农民工们解决了一件烦“薪”事。 2022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扎实开展全市法院“学习型法院”创建行动,不断组织干警深入开展学理论讲话、学政策业务、学科技知识,营造法院学习的浓厚氛围。花大气力、下真功夫,用好用活用足“七字诀”,全面提高该院干警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和实践本领,使全院“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结出累累硕果。 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张某状告被告吴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诉请被告吴某支付基础开挖、回填工程机械劳务费336652元。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和夏阿瓦提人民法庭来到巴什英买里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新疆伽师法院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努力为妇女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